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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郓城河务局】郭某某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取土案

 

来源: 本站原创   录入人员: 菏泽管理 时间: 2024-12-23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处罚案件名称

郭某某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取土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郓黄罚决[2024]第3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郭某某,身份证号:372928********7212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类型

给予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根据《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生效日期

2024/12/16

处罚机关

菏泽黄河河务局郓城黄河河务局

主办单位:菏泽黄河河务局 地址:菏泽市长江路887号 邮编:274000
网站电话:0530-5592114 联系邮箱:hzhw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