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主 页
要闻要讯
通知公告
政务快讯
基层动态
地方水事
特别报道
文化传真
研讨交流
专题关注
资料中心
调查访谈
公众留言

【行政处罚】【东明河务局】东明长兴黄河浮桥有限公司占用黄河河道存放废旧浮舟案

 

来源: 本站原创   录入人员: 菏泽管理 时间: 2024-09-23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处罚案件名称

东明长兴黄河浮桥有限公司占用黄河河道存放废旧浮舟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黄)水 罚决字〔2024〕1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东明长兴黄河浮桥有限公司(处罚对象为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28581922678E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

处罚类型

罚款五万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参照《黄委<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试行)》

处罚生效日期

2024/9/18

处罚机关

菏泽黄河河务局东明黄河河务局

主办单位:菏泽黄河河务局 地址:菏泽市长江路887号 邮编:274000
网站电话:0530-5592114 联系邮箱:hzhw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