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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鄄城河务局】郭某某在鄄城黄河工程管理范围内非法堆放垃圾案

 

来源: 本站原创   录入人员: 菏泽管理 时间: 2024-07-26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处罚案件名称

郭某某在鄄城黄河工程管理范围内非法堆放垃圾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鄄黄罚决字【2024】第7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郭某某,身份证号:372929*****4839

违法行为类型

《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

处罚类型

罚款1000元

处罚依据

根据《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24

处罚机关

菏泽黄河河务局鄄城黄河河务局

主办单位:菏泽黄河河务局 地址:菏泽市长江路887号 邮编:274000
网站电话:0530-5592114 联系邮箱:hzhw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