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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东明河务局】王某某在黄河堤顶道路上行驶超限车辆案

 

来源: 本站原创   录入人员: 菏泽管理 时间: 2025-01-27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处罚案件名称

王某某在黄河堤顶道路上行驶超限车辆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黄)水 罚决字[2025]第2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王某某,身份证号:372930********4475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类型

给予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根据《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生效日期

2025/01/24

处罚机关

菏泽黄河河务局东明黄河河务局

主办单位:菏泽黄河河务局 地址:菏泽市长江路887号 邮编:274000
网站电话:0530-5592114 联系邮箱:hzhw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