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黄河水政信息化产品在基层的应用与发展
来源: 本站原创 录入人员: 菏泽管理 时间: 2020-12-24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摘】随着依法治河管河、科技兴河的不断推进,黄河水政信息化产品在基层的普及率也越来越高,但这些产品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也暴露出来了一些问题,例如使用率低、设备易损坏、不够高效流畅等。本文主要从黄河水政信息化产品的基本情况、在基层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进行探讨分析。 【关键词】黄河 水政 信息化产品 发展 水政工作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一环,通过依法维护黄河河道良好水事秩序,来为“维护黄河健康生命,促进流域人水和谐”提供法治保障,对维护河道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水利综合执法改革顺利完成后,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各级均拥有了更加专业、规范的水政监察队伍。同时,在新形势、新环境下,水政工作更加的复杂和繁琐,尤其是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成为重大国家战略后,对基层的水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政工作必须更加科学、准确、高效,这就需要进一步提升水政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也使得水政工作对信息化产品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 1.基层黄河水政信息化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升黄河水政信息化、现代化水平,黄委分别于2013年、2016年建设开发了“河道遥感监测系统”“执法巡查监控系统”并一直沿用至今;同时为加强山东黄河浮桥管理,山东黄河河务局在2017年、2018年两年间又建设开发了“浮桥视频监控系统”。近几年间,水利部、黄委、山东黄河河务局又不断研发或投入使用了包括水行政执法直报系统、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视频监控系统、网上案件处置系统,基层黄河水政信息化水平实现飞跃。随着信息化产品的不断应用,基层河务部门的河道管理和生态保护水平持续提高,水行政执法效能得到充分发挥,较好地适应了新时代水政工作的需要。 近年来,基层河务部门利用遥感监测系统,摸清了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片林、生产堤、砖瓦窑场、浮桥、生态园、采砂场等10余类执法监管对象的分布与规模,为发现、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线索信息,为重点涉河建设项目核查、监管提供了有效支撑。利用执法巡查监控系统,基本实现了黄委、省局、市局、县局四级远程执法实时监控,为及时处置水事违法案件、实现执法关口前移、减少违规违法事件发生率提供了保障,实现了高效、迅捷的现场执法信息实时采集、传输和存储管理,为重大水事案件处置的远程会商提供了条件,为突发水事案件应急响应提供了支撑。 利用浮桥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对黄河浮桥管理实现了“镜头站岗、鼠标巡逻”,对浮桥所在位置的水域岸线利用现状、浮桥的日常生产运营活动、浮桥是否遵循汛期防汛指令等情况一目了然,更实现了省、市、县(区)局对浮桥管理的统一调度、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可见,水政信息化产品的研发使用,对全面提高基层水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治河管河,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执法保障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2.黄河水政信息化产品在基层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实际效果看,随着黄河水政信息化产品在基层的不断应用,确实成为了基层开展河道管理工作的一大助力,但随着产品使用时间的不断延长,也逐渐爆发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2.1黄河水政信息化产品在基层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1各产品的使用率低,对执法效能提升较少 长时间来看,黄河水政信息化产品在基层的使用率并不高,产品用户并没有形成高效使用的习惯,对产品的依赖性并不强;而且,从执法效能的提升上来看,产品能够提供的帮助有限,水事违法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发现、调查、上报等几大环节的效率并没有显著提升,上下联动、远程调度的次数更是少之又少,图片、音视频上传质量差,报案信息也不准确。 2.1.2各产品的操作系统不够简洁流畅、高效稳定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产品的用户大都反映过以下问题,包括各产品操作系统的载入比较缓慢、运行卡顿、操作步骤太多,而且经常失效,经常出现无法登录、断连、数据无法上传、无法处理等情况。这都说明了当前各类黄河水政信息化产品操作系统的设计还不够简洁流畅、高效稳定。 2.1.3各产品的外部设备极易损坏,故障率高,使用性能不佳 目前各类黄河水政信息化产品为基层水政队伍所配备的信息化设备并不算太多,一般包括手持单兵办案设备、车载摄像办案设备、无人机、监控摄像头等,但这些设备几乎拥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比较脆弱、极易损坏,而且使用寿命较短,到后期经常出现发烫、零部件脱落、甚至是失灵的情况,这也说明到了后期,这些设备的使用性能都大打折扣,也影响着水政信息化产品的效能发挥。 2.2原因分析 2.2.1外部环境恶劣 基层水政队伍常年在野外工作,执法条件较差,环境较为恶劣,在执法过程中设备出现磕碰、损坏的几率较大,并且由于基层黄河水政队伍的执法区域较为偏远,出现信号不稳定的情况也属正常,信号不稳定也确实会影响到水政信息化产品的使用,造成时常中断,数据无法正常上传等问题。 2.2.2水政人员技术水平低 黄河水政信息化产品的用户大都是基层的黄河水行政执法人员,由于一些原因,现在基层水政队伍的人员结构还不是很完善,存在老龄化问题并且转业退伍军人所占人员比重较大。这就形成了以下普遍现象:(一)认识不到位。不能充分认识到水政信息化建设在水政监察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对水政信息化产品认可度不高,重视程度不够。(二)技术不到位。队伍整体接受先进信息化知识的能力不强,大多数操作人员只能记住一些简单的步骤,对于一些操作复杂的功能可能学了就忘或者压根不学。这些普遍现象最终造成了基层水政人员技术水平低,无法有效发挥各类水政信息化产品的作用。 2.2.3系统设计不完善 从目前来看,几乎每一个黄河水政信息化产品都有一套独立的操作系统,随着基层黄河水政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信息操作系统出现在基层水政人员的使用范围,无形之中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并且,每套操作系统的安装、调试、使用的方法各不相同,有些系统的操作十分繁杂,在一定程度上也激发了用户的抵触情绪;更重要的是,随着各类水政信息系统的增加,维护优化的压力也逐渐增大,以至于经常出现维护优化不及时的情况,影响了各产品的正常使用。 2.2.4设备利用不科学 作为水政信息化产品的外部延伸,水政信息化设备承担了十分重要的信息采集任务,这一类设备普遍具有以下几类特点:(一)不利于携带。(二)容易损坏。(三)上手操作难度大。(四)条件限制多。而且这些设备长期应用在野外,对它们的使用寿命产生了不利影响,所以需要定期维护。但由于设备数量巨大、缺少维护经费等原因,往往导致设备由于维护不及时而损坏。再加上缺少科学、规范的保管、使用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效能。 3.黄河水政信息化产品高质量发展的几点建议 3.1整合水政信息化产品的系统资源 信息化产品的系统资源一般分为“硬件”与“软件”两个部分。硬件部分是指水政信息化产品的外部设备,软件部分是指信息化产品的操作系统。如果将“硬件”与“软件”同时进行整合,水政信息化产品就可以发挥出更大的作用。首先是“软件”的整合,例如将视频监控、巡查、遥感、案件处置等产品的操作系统统一部署到同一个操作系统平台上,将功能相近的模块进行合并,将采集的数据进行互通,在一个平台即可处理多项事务。这样可以大大减少执法人员对操作系统的上手难度,从而提高产品使用效率。 “硬件”部分也需要进行“整合”,其整合的目的有两点,一是为了方便携带,二是为了方便操作。例如将单兵、车载、无人机等设备进行“硬件”整合,统一改进使用方式,全部整合到执法车辆中,连接车内电源,在巡查执法时保障其续航能力,让所有设备时刻保持良好状态;同时利用车载电脑,建立一个统一的操作系统,当出现违法案件时,根据案件情况,择情选择单兵、车载或无人机设备,在完成与车载操作系统的网络配置后,直接从车内取出,即可及时进行执法录制操作。 3.2提高信息化产品使用水平 为了提高水政信息化产品的使用效能以及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需要多措并举地提高产品用户的使用水平。首先要积极地引进人才,吸收一些责任心强、技术精湛、对水政监察工作比较了解的信息技术人才。其次,要运用“请进来、送出去”的人才培养战略,提升产品用户的培训力度,定期邀请专业人才对水政人员进行授课,首先着重培养一批技术水平高、学习能力强的水政人员,再通过他们进行“点带面”“师带徒”式的内部培训,全面提升水政队伍的信息化素质。 3.3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从本文对水政信息化产品的分析就能看出,要保障水政信息化产品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无论是硬件维护还是软件优化,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可以说资金保障是基层水政信息化产品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要通过采取强有力的资金筹集措施,确保发展经费能够足额、按时到位,要将水政信息化产品的生产发展经费纳入预算,并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黄河水政信息化建设情况,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在此基础上,还要对产品资金进行统一规范管理,通过科学的资金配置和产品设计来避免重复生产低水平产品以及盲目发展的问题。(杨树青 范春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