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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郓城河务局】李某某在郓城黄河堤防工程倾倒垃圾案

 

来源: 本站原创   录入人员: 菏泽管理 时间: 2023-12-20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处罚案件名称

李某某在郓城黄河堤防工程倾倒垃圾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郓黄不予罚决[2023]第2

当事人基本情况

李某某,身份证号:3729281964****6813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处罚类型

不予处罚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根据《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规定

处罚生效日期

2023/12/19

处罚机关

郓城黄河河务局

主办单位:菏泽黄河河务局 地址:菏泽市长江路887号 邮编:274000
网站电话:0530-5592114 联系邮箱:hzhw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