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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郓城河务局】:胡某某黄河河道内非法摆摊设点案

 

来源: 本站原创   录入人员: 菏泽管理 时间: 2025-05-15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处罚案件名称

胡某某黄河河道内非法摆摊设点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郓黄罚决[2025]第2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胡某某,身份证号:372928********6844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四)“在堤防和护堤地上建房、开渠、打井、挖窑、建坟、晒粮、存放物料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摆摊设点”之规定

处罚类型

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根据《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生效日期

2025/5/13

处罚机关

菏泽黄河河务局郓城黄河河务局

主办单位:菏泽黄河河务局 地址:菏泽市长江路887号 邮编:274000
网站电话:0530-5592114 联系邮箱:hzhwj@163.com